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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山东大学生命科学院实验楼

山东大学生命科学院实验楼基坑深6.5m,其中西侧紧靠原生命科学院实验楼(新建与旧楼连接)。该工程原本准备由我单位设计施工,当由于总承包单位(济南某建筑公司)不愿承担相关费用,所 有把该基坑最危险的西侧由我单位施工,其余三侧由该建筑公司施工。

我单位施工部分首先采用微型桩对原建筑物基础进行托换处理,然后设置三排土钉锚杆(其中一道为预应力锚杆),整个基坑施工期间变形观测结果表明该邻近建筑物的累计沉降量小于3mm,支护效果得到建设方和监理方的一致称赞。

反观由总承包方济南某建筑公司施工的其他三侧,为了节省费用,南侧坡面仅采用自然放坡,东侧仅设置一排6m锚杆,然后喷射混凝土面层。基于专业道德,我单位多次建议其对该方案进行加强处理,但该建筑公司持侥幸心理没有采纳我方建议,于2006年4月份基坑东侧发生坍塌,半个月后基坑南侧发生坍塌。两次坍塌给建设方和施工方都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

通过该项工程的成功和事故我们得到的经验教训就是:基坑工程是一个容不得马虎和侥幸的工程,无论设计和施工都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同时,从技术角度上对于基坑开挖范围主要为可塑粘性土、粉土、砂性土、填土等土层时,不能采用单纯的挂网喷射面层支护或单层土钉锚杆支护,因为单纯的挂网喷射面层可能导致坍塌的突然性(破坏性大),单层土钉锚杆无法满足力的平衡,导致土钉锚杆设置失效。同样的教训出现在2005年七里河泰安某单位施工的基坑、2006年嘉汇广场等基坑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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